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》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人选标准,坚持精准选派、派强用好,切实优化驻村力量,并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干部的广阔舞台,推动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锻炼成长。
乡村振兴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与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,其深度、广度、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,需要汇聚更为强大的力量来推进。从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来看,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虽然作为外来的“砖瓦匠”,但始终奋斗在基层第一线,不断为脱贫攻坚事业“添砖加瓦”,无疑是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“第一人选”。因而,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程中,选好用对育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意义重大。
用好乡村振兴“砖瓦匠”,选好人选很重要。驻村干部作为党委政府在基层一线的“代言人”,与民众接触密切,其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直接关乎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。因此,各地各部门在选派驻村干部时,首要树立“讲政治、重担当、守纪律”的鲜明导向,严把政治关、品行关、能力关、作风关、廉洁关,既要近距离考察选派人选,深入了解个人情况,对选派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作出综合考察,掌握真实情况,严防“镀金人士”和“南郭先生”混入驻村队伍;还要通过开展谈心谈话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深度了解选派对象真实意愿,从而综合研判人选,确保选派的人员真正热爱农村工作、真正愿意扎根广袤农村,从源头上避免“被下基层”的情况发生。
用好乡村振兴“砖瓦匠”,人岗相适是关键。为人择官者乱,为官择人者治。乡村振兴涉及数以万计的乡村,不同的村寨因为各自不同的资源禀赋,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,因此对驻村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也大有不同,有些时候学历最高或者能力最强的人,反倒不一定最适合村里发展要求。为避免“来非所需”“供需矛盾”等问题,各级要坚持“村里发展需要什么人,组织就选派什么人”,按照“人岗相适”的原则,根据服务单位的需求和派出单位的特点,注重从行业部门选派专业干部到村,如侧重选派专于现代农业技术的干部到传统农业村,助跑当地农业转型升级;着重选派具有文旅规划经验的干部到特色保护村,助力乡村文化振兴;注重选派擅长化解矛盾的干部到问题突出村,助推社会基层治理,实现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”。
用好乡村振兴“砖瓦匠”,相互促进为长远。帮助总是相互成就的。选拔优秀干部驻村不仅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举,也是组织培养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。服务地区和派出单位要充分用好驻村这一锻炼机会,多给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压担子,不断丰富他们实践经验,提高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。特别是对于一些离了“家门”入“校门”、出了“校门”进“机关门”、长期囿于办公室一隅的干部,要给他们补上一堂真情实感的“基层课”,让他们在第一时间倾听民声、第一现场了解民情,熟悉一方水土,逐渐领悟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真谛。同样,也要让一些在“温室”中成长的干部,多到环境较苦、困难较多的驻村一线经受锤炼摔打,除却“娇柔”之气,真正成长为一名可以独当一面的合格干部。